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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报投诉制度
民族宗教局
 

    (一)来人投诉,对投诉的案件,要有书面投诉书。
    (二)电话投诉,要有电话投诉记录。
    (三)对受理的投诉案件要有受理委托。
    (四)对已受理的投诉,要根据投诉内容和管辖范围,由主管领导批示有关部门办理。
    (五)有关执法单位在接到领导批示的投诉案件后要及时办理,限期结案。
    (六)案件办理结果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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